婆婆虽然再婚二十几年,但是作为亲生儿子必须承担对自己母亲的赡养义务。其继子的情况,需要看你的婆婆在他未成年时,是否尽到了抚养的义务。如果尽到了抚养义务,继子也应该对你的婆婆有赡养义务。如果你的婆婆没有任何收入,可以申请办理低保。
不管你婆婆再婚几年,你老公作为儿子都有赡养义务,至于能不能办低保 ,要看她够不够低保条件,可以去社区咨询。老伴走了,那你现在的孩子那里肯定要谁照顾她了,不然你就是养娃发昂,爱防老,所以说尽到义务,你肯定要去找他不管怎么样,你婆婆虽然说再婚了,但是他生了儿子养了儿子,儿子不管不问也不合适吧,虽然说他没有管自己儿子太多事情,那他没有尽到了,很多义务就回报的少一点就好了,多少拿点钱或者尽一点孝心,子不嫌母丑。
第一个事情,按照法律规定的两个儿子都要起到养老的责任,但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不给你养老是正常的事情,你也不要让他多负担多少了,所以你还是自己养老吧!第二个问题办低保,我认为跟一个不是一个户口没有关系,要是没有人来养老了,可以领低保。但是你还是有儿子的,就应该领不了低保,这个得去咨询一下当地政府,看看有什么规定。
因为她有孩子,是不能办低保的。现在她不能自理了,如果继子能尽赡养义务,你们记得也要过去探望,毕竟是自己的母亲。如果继子不管老人,作为亲生儿子也不能完全不管的,因为血缘是割舍不了的。一个人再婚是有很多苦衷的,我们理解不了老人的苦衷,但是哪个妈妈都是爱孩子的,只是有的时候,那份爱显得那么的无助。和责任无关,和义务无关,只是因为她是生咱的人。没人赡养的时候,咱需要冲在最前面,咱才会心安。
很明确的回答你的这个问题,根据我国有一个赡养法赡养法规定,不管是哪一方的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这个时候你会发现,即使是原来的这个老伴死了以后再婚再重新找的这一个老伴,原有的孩子也必须有赡养的义务,而且现在的这个孩子呢,他也是有一定的赡养义务的,但是没有自己生养的,这个孩子的赡养义务责任大,所以在法律上也是有界定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被你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