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其他子女签字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71条关于财产所有权的定义: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 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父母对自己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经真实意思表示将财产赠与给子女是他们行使处分的权利,且该财产上没有负担其他的如债务等权利,其他子女无权反对,也不需要他们签字同意。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