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困惑
2014年4月22日晚上,杜某因为感觉比较累,想借酒提提神,便喝了些酒。在酒足饭饱后,杜某发动车子,驾驶着重型半挂牵引车从江山一家水泥厂驶出,往江山市区方向行驶。当天晚上10点多,当杜某行驶至某交叉口处时,被正在该路段执勤的交警拦下检查。经当场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杜某达到了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那么,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会受到哪些处罚?
律师答疑
由于营运机动车与其他个人机动车相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所带来的危险性和破坏性更大,因此我国法律对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作出了更为严格的处罚规定。杜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属于营运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被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杜某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承担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法律解读
法律的处罚规定,是为了保障驾驶人、他人的人身安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对醉酒驾驶营运车的处罚力度,更有助于保障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