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离婚了,孩子由我抚养,她把孩子领走了一个星期,我可以告她吗

2024-11-17 16:56:3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她把孩子领走不让你见,是可以起诉她,但是你有想过孩子的感受吗?你们夫妻因感情破裂离婚,孩子已经受影响了,你前妻毕竟是你孩子的母亲,这是永远无法改变的事实,虽然孩子判给你,但是作为母亲也有见孩子的权利,你可以尽量和你前妻协商,让她在规定时间内把孩子送回来,如果逾期不送孩子回家,你再起诉她也不迟。

回答2:

孩子她妈是有探视权的,如果强行带走很久当然可以告,不过你们两个什么情况这么在乎孩子怎么可能离婚,一般离婚都不想要孩子

回答3:

你们两个人都是孩子的监护人,你只是有抚养权,她也有探视权,带走孩子也不是什么大事,也没有必须起诉她吧,即使离婚了也没必要深仇大恨似的,为了孩子忍忍吧。

回答4:

不可以。一日夫妻百日恩,妻子也是想孩子了,所以想多带些日子。可以和妻子商量下,毕竟孩子还小,需要一份完整的爱。

回答5:

为什么要告她呢?作为母亲把孩子领走一星期可能是想尽一尽做母亲的职责和义务,而你不妨轻松一个星期何乐而不为?!毕竟抚养教育孩子很累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