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准备的资料为:
1) 总公司(需成立2年以上)开业证明公证认证原件及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2) 总公司(需成立2年以上)资信证明公证认证原件及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3) 总公司委任书原件;
4) 申请书原件;
5) 首席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6) 首席代表一寸照片5张、18岁之后简历一份;
7) 提供代表处驻在地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需加盖房产单位公章)、租房协议及租赁发票原件;
8)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如果您问的是在国内成立的外资公司在北京设办事处的话,那就不是这样了。
在国内成立的外资公司现在不可以设办事处了,只可以在北京成立分公司,或者是在北京直接投资再成立一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