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调整电表偷电,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
第七十一条 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扩展资料:
修改电表帮人偷电 小聪明带来大麻烦
合肥男子陆某潜心研究,发现了电表中的“门路”,经过修改可以让电表数据走得更慢。不少用户得知后便心生贪念,每户给陆某1200元好处费请其改电表。没想到好景不长,陆某牟利几千元后,便被合肥供电公司发现。 11月29日,陆某被依法向瑶海检察院提请逮捕。
日前,瑶海警方收到国家电网合肥供电公司报案,称该公司检查人员在排查中发现,瑶海区数家电表有异常,存在偷电现象并依法拍照取证。瑶海警方随后传唤了涉嫌偷电的几名户主,并根据供述将私改电表的嫌疑人陆某抓获。
据私改电表的户主王某向警方供述,2014年上半年,自己听邻居们说修改电表可以使电表数据走得慢,便心生贪念,委托他人找来了会修改电表的陆某,花了1200元改了电表。
随后,王某又将陆某的联系方式提供给自己的亲友张某等人,让陆某为他们修改了电表。这让陆某“一夜成名”,不少人因贪小便宜都找他来修改电表。
据陆某供述,当初他也是因为找别人修改电表,在旁边看了操作过程后回家琢磨才学会的,朋友得知后便找他修电表。“通过他改造过的电表真的可以慢下来,用电量也降低了很多。”陆某通过这种“手艺”牟利数千元。
目前,部分偷电户主因涉嫌盗窃已被瑶海警方取保候审;而陆某因犯罪情节恶劣,11月29日被警方向瑶海检察院提请逮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修改电表帮人偷电 小聪明带来大麻烦
偷电的处罚可轻可重,按照偷电的时间,每个月计算你最多的用电量,用电量是按照最大算的,一个月可能要补缴几百或者上千度的电费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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