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院下发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与民政部门所颁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甚至判决书要高于行政部门发的离婚证,因此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者,不需要再换成离婚证。离婚证与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区别在于,婚姻登记系统里并没有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记录,因此如果再婚,除身份证或户口本外,当事人需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证明自己的单身身份。
法院已经判决离婚了,就不需要再去民政局领离婚证了。
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
所以一定要注意保管好离婚判决书。也就是说,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