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别人家3000元,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被害人报警,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私了也不可能撤案。最后,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可以判缓刑,这样就不会坐牢。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具体起刑点由各地确定。
因此,盗窃价值三千多元的东西已经构成盗窃罪,但因数额还不是非常大,大概会判处两三个月左右的拘役。如果被告人能积极退赃,提前缴纳罚金,且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帮教的话,甚至可能判处缓刑。
如果已经立案,私了不了的,报案人不能撤案的
已经构成盗窃罪
积极退赃获得谅解
可以缓刑或不予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
一千块属于行政处罚,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