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个人认为这个问题本质上是个伪问题,在直销行业,或者更准确滴说,在多层次销售行业,直销和传销其实是一个概念,但是在中国如果这样修改问题,可能问题更准确:传销和非法传销有什么区别?或:直销和非法直销有什么区别?
一样的问题。然后,关于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回答呢,从直销牌照问题、真实产品问题、有无服务问题、入会费高低问题、拉人头问题等等,都可以说说两者的区别,就像楼上各位提到的,但是,说实话,这些都不是直销和传销的本质,个人认为如果说更有实质性一点,下面的观点可以供大家揣摩:
就是看价值链或收益来源是否都来自于最末端,就是说前面加入的人是不是赚的都是最后加入的钱,如果一旦停止进新人,前面的人是不是还有钱赚。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看直销人员收入的来源就清楚了,通常直销人员的收入主要来自于两个部分,一是新加入人员的购买额或入会费,另一部分是现有直销人员的自用与直接零售额,假如没有新人进来,直销人员的收入会降低,这个降低的程度如果大到一定程度(比如导致很大一部分高职级直销人员流失或暴动(这是有可能的),那么这家公司赚的钱很显然主要来自于新人进,我个人认为这样的直销公司或直销操作手法就涉嫌非法传销,但是说实话,目前很多拿了拍照的直销公司都是靠这个赚钱,司法部门也没有查他们。
在中国判断一个东西是不是合法,并不一定是看这个东西本质上是不是合法,而是看当局或执法主体有没有认定或查处为非法,即使并没有可资依据的法律。因为我们国家直销法没有明确的东西很多,比如最灰色的,多层次收益问题,直销法其实并不允许,但众所周知如果没有多层次收益,谁会愿意做直销呢?
详细解释:
(1)专家说 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和直销企业通常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其整个销售过程始终将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放在第一位;而传销则是以“寻找下线、拉取人头”的模式发展下线。 条例说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
(2)通俗说 直销:你用一元钱买一元钱的货物。 传销:就是,你给他1元钱,他说他教你赚10块钱的办法。结果等你给了他1元钱时,他就告诉你再找像你这样的十个笨蛋就好了。实际上我国对多层次直销一直都是睁一眼闭一眼,主要打击的都是多层金字塔纯诈骗的那种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