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谁负责?

2025-01-27 0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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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由建筑施工安全员负责的。

建筑施工安全员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等。

2、努力学习并且掌握各种安全生产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3、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各单位施工和生产情况,指导协调基层专业人员的工作方法。深入现场检查,监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如果遇到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报告领导处理。

4、参与对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

5、参加安全检查,负责记录,总结和签发事故隐患通知书等工作。

6、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并协助领导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措施,改进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7、 协助并配合部门技术负责人,一起做好对新工人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8、当发现有违反安全施工行为或者安全隐患时可立即勒令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领导或部门。

扩展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员负责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并负责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监督协助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所有在施工现场内发现的安全隐患安全员应该立即向工长、项目经理或相关领导汇报并有权停止施工作业。

安全员有权检查与安全相关的内业资料、日志、记录等文件并督促相关人员完善改进。安全员及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安全员没有对施工的直接指挥权。

安全员有义务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及内业资料的检查。施工现场内所有人员要积极配合安全员工作。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于2009年4月3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发布,根据2012年7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9号公布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

该《规定》分总则,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7章49条,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筑安全员

回答2: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2、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项目经理负责领导,日常监督管理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具体可详见项目安全责任制中对各级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的划分。

3、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1、建设工程安全第一,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回答3:

由总包负责。总包单位应设安全总监,各分包根据规模配安全员。消防安全是这些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总包应有具体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