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从公司离职,但拖欠我一个半月工资没发给我。

2024-12-20 04:54:1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回答2:

天理何在,黑心老板吃了我一年的血汗钱啦 我在广州白云区一个黑制衣厂上班已经4年了,这个黑厂在进厂时没有签劳动合同,只凭身份证入厂。第二年工龄奖是随每个月工资发放的,每个月是100元。2009年3月份,厂里贴出一个通知,说从本月起至2010年6月底,工龄奖不是一个月发,而是累积在一起发。我此时的工龄奖是210元/月,一年累积的是210*12=2520元。2010年5月因家中有事,我不得不辞职。7月3号正式离职。临走时,我还有5.6.7三个月工资没有拿。7月14日发5月份工资,我问厂长工龄奖为什么没有发,他说下个月和6月份工资一起发。7月31我去领6月份工资,其他人的工龄奖都发了,就唯独我的没有发,我问老板和厂长,他们说我已经辞职,不属于在职人员,所以没有。天理何在,我辛苦做了一年多的工龄奖就被他们的一句话就没有了。谁能帮帮我。我现在还有7月份的工资没有拿到。我决定起诉这个黑厂,该怎么做?

回答3: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补发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第三,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回答4:

拖欠工资属于公司方面的故意过错,你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不知道你的工资发放形式是什么,现金还是银行卡。另外你要保存好离职手续。剩下的事情监察大队会处理好的,实在不行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5:

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