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30问答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11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11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
2024-11-24 19:00:34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这就是说:虽无书面协议,但职工对调了岗位当时无异议,而且履行了一个月后,属默认调整的合法,属有效的,一个月后再起纠纷,法律不支持。
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法案件适用的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实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全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最新问答
想知道:沧州市 从任丘站到任丘汽车站怎么坐公交?
川藏线318国道多长,
杭州西湖附近小吃街在哪里
请问,电脑的鼠标和键盘不能用了,u盘插上也没反应。怎么办呢?
梦见妈妈在老家看香火是什么意思
我是一名新手,月末要做报表,不知如何下手,请帮一下忙,急!!!!! 谢谢 有自动生成会计报表的吗?
考上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后,之前在外地企业的养老保险转入的话需要什么
vb如何截取网页字符串
红皮大蒜价格和白皮大蒜价格哪个高
诛仙2 魔鬼王120战场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