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要求,首次申请信用卡时,需要由工作人员亲见身份资料等原件,并亲见持卡人在申请资料上签名。必须用本人信息办卡。
别人用你的身份证,在银行办理了相关的信用卡,向这方面银行肯定有责任的,因为本身办理这种信用卡,必须要持证的人在现场才可以办理,那么银行肯定就是为了达成自己的业绩,所使用的一种玩忽职守的手段,因此再降前提条件之下,如果你发现你自己的身份证被他人盗用,拿来办理信用卡了,你可以直接起诉银行,其实那个盗用你身份证待人,因为这种已经属于很明显的侵权行为,像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他们赔偿,并且做出相关的道歉,因为这种事,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对于审核这个资料的工作人员,确实存在一定的玩忽职守罪名,所以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如果别人以欺骗手段借取身份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不还。对此,不承担任何归还义务。因为银行未能尽到第三人审查义务,未在核实清楚持身份证人非本人的情况下,办理业务,因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银行承担。此外,还应该到警方报案,追究骗用身份证、办理信用卡人涉嫌诈骗的刑事责任。
相关信息链接:
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银行工作人员执行制度,一般情况下,别人只是拿你的身份证是不能办任何业务,包括信用卡。
要求提供身份证办理的业务,一般都要对身份证进行核查,要求本人办理的营业员有核对身份证的责任。
信用卡办理过程中,必须执行“三亲”制度,即:即亲见申请人本人、亲核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亲见申请人本人签字,只要银行人员执行制度,只有你的身份证是不可以办信用卡的。
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