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能告未成年人侵犯名誉权

未成年人能告未成年人侵犯名誉权
2024-11-27 01: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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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应该确定未成年人的具体年龄,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一条 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规定,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其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回答2:

可以。被告人与原告人均可为未成年人,同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

回答3:

可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代理诉讼

回答4: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