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麻烦了,放心吧。
一般不会,以后再还借款时让对方出一个收据。
应该不会
1、债务人如期履行债务,并取回了留给债权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借条,应将该借条销毁,避免产生法律风险。此种情形下,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权利与义务关系,对方再无任何理由主张任何权利。如果对方无理干扰己方生活,己方应当报警维护合法权益。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对于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约定了支付利息的,不得违背国家关于贷款利率的限制规定,
3、民间借贷,法律保护的利率为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对于超出部分的,即便债务人已经支付,可以要求返还,人民法院会依法予以支持的。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11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