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对第三人侵权时,是和雇主承担连带责任呢?还是雇主一人承担责任?能不能像雇员追偿?

2025-01-03 21: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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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在侵权责任法中并未明确规定雇主是否可向雇员追偿,根据《民法通则》和《民通意见》一般规定,可以认为:

雇员在故意的情况下,雇主在对被侵权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雇员追偿。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雇主不得向雇员追偿。

回答2:

应当由雇主承担责任,雇主不能向雇员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答3:

如果雇员是重大过失或者是故意,由雇主和雇员承担连带责任,雇主可以向雇员追偿,否则由雇主一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