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外贸中的装箱单指载明货物信息、种类、数量等内容的单据,其大体内容和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保持一致。
其次,装箱单通常情况下和商业发票作为同一套材料,都是由卖家出具,在货物托运装船取得海运提单后,随提单一并交付买家。
另外,如果外贸用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支付的,通常信用证议付条件里包含了已装船清洁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材料,装箱单就随着上述材料交给议付行即可。
拓展资料:
外贸公司(Foreign Trading Company)是指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贸易公司,它的业务往来重点在国外,通过市场的调研,把国外商品进口到国内来销售,或者收购国内商品销售到国外,从中赚取差价。
外贸公司做一些没有进出口权单位的进出口代理,收取代理费。 这一系列贸易活动首先是要在有进出口权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整个过程中要通过的环节一般是海关、商检、银行、外管局、退税科、国税、政府主管部门等。
常见陷阱:
外贸公司应警惕信用证“陷阱”
外贸公司在代理进出口贸易时应该多加注意,尽量预防信用证“陷阱”,防范可能出现的信用证诈骗。
1、外贸公司要慎重选择贸易伙伴。外贸公司接受代理进出口委托时,必须严格审查委托人和外商的资信。在寻找贸易伙伴和贸易机会时,应尽可能通过正式途径来接触和全面了解客户,摸清对方真实背景及信誉度,不要与资信不明或资信不好的客户做生意。
2、严格审查信用证的内容。坚决不接受无法或难以执行的“软条款”,否则,主动权就完全掌握在外商的手中了。同时,外贸公司在与外商签约时,应平等、合理、谨慎地确立合同条款,如“预付履约金、质保金、佣金和中介费”等条款要严加审查和判断,以免误中圈套。
3、在开出信用证时,应视外贸背景、对方商业信誉等具体情况。充分估计到贸易风险程度而收取相应的信用证保证金,信用证也应是远期或可撤消信用证为妥,以降低贸易风险。
4、付款方式尽量做到每单及时结清,避免“一单压一单”。(即在第二批货物到货时,才付第一批的货款付款),否则容易出现经济纠纷和其他意外情况。
5、外贸公司在开证、报关、提货、发货等环节上要严格把关。不能“只管开证和收取代理费”,对其他环节不闻不问。特别要注意在信用证随单据的流转中可能会出现的漏洞,克服“正本提单在手,万事大吉”的麻痹思想。
6、外贸公司在对外贸易中,对本公司业务员要严格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首先,外贸中的装箱单指载明货物信息、种类、数量等内容的单据,其大体内容和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保持一致。
其次,装箱单通常情况下和商业发票作为同一套材料,都是由卖家出具,在货物托运装船取得海运提单后,随提单一并交付买家。
另外,如果外贸用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支付的,通常信用证议付条件里包含了已装船清洁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材料,装箱单就随着上述材料交给议付行即可。
出货后,看你的付款条件,这叫提单,提单正本给了客人就能清关取货,如果是T/T见提单copy件付款,你就复印扫描给他要买家先付款。 如果你们之前谈好了的,确认付款没问题的,或者已经付款了的,就寄invoice+packing list+提单正本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