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法律明确规定,一个人只能有一个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居民户口簿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Under Supervision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of P.R.C)居民户口簿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证件,用于登记住户人员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具体职业等内容的簿册。在上学、结婚、领取护照、以及办理很多重要事情时均需使用。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一个人不能办两个户口。
法律明确规定,一个人只能有一个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管理在国内带有浓厚的等级划分、阶级压迫色彩,因而具有明显的封建专制性,但是,近现代世界各国的户口管理,却是公民生活、公共服务、政府行政、国家司法等诸多领域不可或缺的运作基础:它是国家确认并依法保护被登记者合法权益的标志,它所提供的法定证明和信息服务,是公民正常活动与交往必不可少的前提和基础。
它是与社区、住户、人口相关的市镇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的必备基础,其对身份、权利能力和责任能力等的认定和对管辖权划分的支撑,更是所有国家各项司法活动的必备基础。
它既以普遍登记对被登记人形成“被注视”的心理压力,从而可能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还以人身辨认、核实查证、时空管控、促进邻里关系、组织居民自治自卫等多种方式有力支撑各项公共事业、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工作。
一个人是不可以有两个户口的。
这种现象主要是发生在农村,因为2003年以前全国很多农村户籍管理没有联网,身份证号码和名字都是手工排的,等到了联网以后,发生好多身份证号重复、名字写错的现象,很多人就是考虑到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各有各的好处,因此又通过各种方法办理了城镇户口,这样才有了一个人有两个或者更多户口的现象。
随着现在网络的发展和人口普查的科学化,这种现象会逐渐暴露出来,也会随之被解决。这个灰色地带也会逐渐的立法、规范起来,相应地情节比较恶劣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以我建议你做一下选择,要么选择农村户口,要么选择城镇户口,但是如果您母亲大于45岁,我建议还是选择农村户口,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咨询一下,按照流程改一下姓名,也很快的。祝你们全家幸福!
1990年以后出生的人基本上是不会发生这种事情的,因为办理结婚证需要核对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1、一个人不可以办两个户口,两个户口属于双重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2、双重户口,于法于情,都是应该严加杜绝的。它不仅造成资源分配的不对称,更是助长了“重婚”、“房多多”等不良现象的滋生,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
不可以,而且你妈肯定年龄不小了,就算买了社保,能买够15年再退休吗?
再说了,你极有可能弄两个户口其中一个肯定是假的,这样你用假的户口的上的信息买的社保,第一,不一定能成功申请个人交社保,另一方面,就算你交上了,也许交了15年后,无法办理退休拿退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