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只是泛泛而谈,
首先,你要对中国当今社会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当前中国人整体的道德水准处于中华民族的历史最低点,各行各业的人都有失风范,道德品质无从谈起,法律底线几经失守,讲诚信的人生存困难,欺诈成为中国人生存的必备技能。
其次,在这么一个低诚信度的社会中,法律风险无处不在,要注意市场风险,积极应对当前恶劣的市场环境与社会环境,
第三,在实际的商业活动与生活中不要轻信任何人,严格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诚信经营。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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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问题比较大了,很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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