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投资者捐赠的货币资金10000元,已入银行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 000
二、解释
1、投资者捐赠资产使企业获得经济利益,使所有者权益增加了。但这笔捐赠是无偿的,不求回报,不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故不得作为实收资本入账。这笔资金也非企业生产经营的收入,不属于“收入”。性质是属于“利得”。
2、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3、利得在会计处理上分为两部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
《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会计科目6301号“营业外收入”。该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因此,收到捐赠的货币资金,应作为增加营业外收入处理。
如果是捐赠的就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是投资款就计入“实收资本”
借:银行存款10000贷:实收资本10000 谢谢采纳!!!!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