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危机是不能通过单纯的技术手段来解决的。 ●我们要突破技术决定论的局限,把放在文明转型和价值重铸的大背景中来加以思考,从世界观和价值观的高度寻找环境保护的新支点。 保护环境与实现可持续发展,这是两个一而二、二而一的任务。保护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只有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才能真正得到有效的保护。无论是从全球范围,还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人类文明都发展到了这样一个阶段,即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经济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的保证。要实现保护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我们需要做的事情非常多;从环境伦理的角度看,我们需要同时调整好三对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以及当代人之间的关系。一生态环境问题,首先表现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的被破坏。发生于20世纪后半叶的人与自然之关系的总体性危机,是人类沿着工业文明的轨迹向前发展的必然结果。工业文明的价值指针是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或人类沙文主义)。这种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以近代的机械论世界观及(人与自然的)二元论为基础,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认为人是自然的主人和拥有者;自然被演绎成僵死的原料仓,毫无内在价值可言;人的使命就是去征服和占有自然,使之成为人类的奴仆。作为人类中心主义硬核的世俗人本主义,则把人完全理解为一个受其感性欲望驱使的“奴隶”,认为人生的目的就是使这些欲望得到满足。既然文明的指向是使人的欲望的满足,那么,提高人类征服和掠夺自然的能力,使人们的越来越膨胀的欲望得到满足,便成了近现代文明的基调。 然而,人的欲望是无穷的;不受限制的欲望无疑是贪婪的同义语。相对于人的无限的欲望而言,科学技术与生产力的任何进步都不过是杯水车薪。一种文明如果把掠夺和征服自然(以便使人的无穷欲望得到满足)视为自己的价值圭臬,那么,环境污染与生态危机的出现就是必不可免的。人类目前所面临的环境危机,不是源于科学技术提供资源(或治理污染)的速度慢于人类消费资源(或制造污染)的速度。与以往的历史相比,人类目前所掌握的技术无疑是最先进的;但是,环境危机正是在我们拥有如此空前的技术力量的背景下产生的。因此,环境危机是不能通过单纯的技术手段来解决的。 承认技术手段在保护环境方面的局限性,并不是要否认科学技术在保护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就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无疑是要以更大的力度推广科学技术的应用),而是要求我们突破技术决定论的局限,把放在文明转型和价值重铸的大背景中来加以思考,从世界观和价值观的高度寻找环境保护的新支点。就环境伦理而言,这就是要走出或超越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承认大自然的内在价值(即经济价值之外的审美价值、生态价值等),把人与自然视为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尊重并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美丽和稳定。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实现“代际平等”。确实,环境危机之所以引起人们的普遍不安与广泛关注,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环境危机不仅影响了当代人的生活质量,还威胁着后代人的生存。 在人类以往的历史中,由于人口的稀少以及人们所掌握的控制与破坏自然的力量非常有限,因而他们对自然的开发离自然的承载极限还非常遥远。相对于稀少的人口及有限的开发力量而言,自然的财富可以说是无穷无尽的。人们无须担心自己的行为会毁灭后代的生存家园;即使一个地方的局部生态环境被破坏了,人们还可迁徙到别的地方去生存。加之人们的知识非常有限,无法准确地预见其行为的遥远后果,所以,对遥远的后代的伦理关怀基本上没有进入古人的思维视野。然而,工业革命以来的历史完全改变了人类的代际图景。到了20世纪后半叶,一方面,由于人口的爆增,人均资源消耗量与废物排放量的剧增,人类对地球的开发正在接近地球的承载极限;另一方面,由于知识的增加,我们已经能够准确地预见我们的行为对于后代的生存环境的影响,因而,如何在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公平地分配地球上的有限资源的问题,便跃入了当代人的思维视野。 人们一般只习惯于谈论对已经存在的具体的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谈论对遥远后代的伦理义务,这与人们惯常的道德思维方式确实有些格格不入,因为,遥远的后代如何看待生活、如何理解幸福,我们都所知甚少;究竟有多少人会生活在未来,这也取决于我们的生育愿望与生育理念。因此,遥远的后代是一个非常不确定的概念;要谈论我们对这样一个不确定的对象的义务,确实有一定的难度。 然而,尽管生存在未来的究竟是张三还是李四,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们可以确定,在某个既定的未来,总会有某些人生活在地球上。分享地球资源的总人数的不确定性,不应成为我们确认和履行对后代的义务的障碍。作为地球所创造的最复杂的生命,人的生命本身就是有价值的;人类及人类所创造的文明,都应在地球上持久地延续下去。正像我们不赞成个人自杀一样,我们也反对人类选择那种不可持续的自杀性的生存方式。 未来人对幸福的理解也许会与我们有所不同,但作为人,他们的某些基本需要(如清洁的空气、干净的水,健康而稳定的生态系统)必须首先得到满足;这些基本需要的满足是过上一种“幸福生活”的前提条件。因此,在分配地球上的有限资源时,我们必须要用代际正义的原则来处理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要选择那种能够使对地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成为可能的能源使用战略。这意味着,我们不仅要给后人留下一套先进的生产技术与成熟的经济发展模式,还要给他们留下一个稳定而健康的生态环境。三“可持续发展战略旨在促进人类之间以及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我们共同的未来》)。这两个目标的实现都取决于当代人(具体的正在活动的一代人)的努力。当代人之间能否公平地分配环境保护的成本与利益,能否建立一套鼓励人们的环保行为的制度安排,这直接决定着人与自然的和谐这一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如果当代人之间尚且不能实现某种最低限度的公正,那么,我们就很难指望他们会真正关心遥远后代的利益。因此,当代的集体努力与个人选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的关键。 《我们共同的未来》把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需要“放在特别优先的地位来考虑”。这是由于,使人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这是人作为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贫困是对这种权利的剥夺,它使人作为人的价值得不到实现。同时,贫困与破坏环境往往是互为因果的。因此,消除贫困,减少贫富差距,是国际社会的共同义务,也是实现代内平等的内在要求。 要在全球的范围内实现消除贫困、保护环境的目的,国际社会就必须采取共同的行动。在民族国家层面,政府应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严格的环保法规,鼓励企业与个人的环保行为。在国际层面,人类应建立一个更加公正而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维护和平,反对军备竞赛,使各国能够更多地把有限的资源用于保护我们这个“唯一的地球”,而不是用于研制“先进”的杀人武器;发达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的经济和技术援助,增强欠发达国家保护环境的能力。同时,我们还应积极配合各种非政府组织、特别是联合国发起的保护地球的民间环保活动。 以制度安排和政策导向方式表现出来的集体行为,不过是诸多个人意愿与个人选择的综合表现。除非我们每一个人都关心环境,并采取具体的行动,否则,任何政府都不会有动力(或压力)推行环保政策。即使政府制定了完善的环保法规,但如果每个公民都不主动遵守(对任何一种法律的主动遵守都来源于对该法律的道德合理性的确认),那么,再好的环保法规也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因此,作为公民,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提高自己的环保意识。 地球上的资源是有限的;生态系统吸收我们排放的废物的能力也是有限的。整个地球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我们都生存在一个渺小的“地球村”中;为他人敲响的丧钟,也是为我们自己敲响的丧钟。因此,我们必须选择一种与地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绿色生活方式。我们的消费习惯直接决定着商家的投资取向,购买和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商品,无异于支持破坏环境的行为。购买和使用包含濒危动植物成份的产品,则等于间接毁灭濒危物种。因此,作为消费者,我们应把手中的货币选票投给那些符合环保标准的产品,并选择一种崇尚俭朴的绿色消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