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和妻子离婚,他净身出户,财产和孩子都留给了前妻,现在妻子又起诉他要求给孩子抚养费,这合理吗

2024-11-21 03: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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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是由义务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有一种情况下的净身出户可以豁免抚养义务,那就是书面约定净身出户时放弃的财产当作是抚养费。因为一般情况下抚养费是定期给付,但有条件也可一次性给付。您若想以财产折抵抚养费,应在协议中以文字形式约定明确:将自己的财产作为抚养费一次性给付孩子。若只是口头约定,那即使放弃自己应得的那部分财产,也不能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这种情况下不是完全免除了抚养义务,如果情况发生变更,也是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这些情况包括: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回答2:

1、财产原本是谁的,如果财产原本的所有者是妻子的,离婚后本来就和男方无关。
2、男方自愿放弃抚养权,不能作为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
3、离婚前是否明确说明并签订协议,说财产全部给女方,就等于是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以后不再分期支付。
4、如果没有提前说明,应该是还需要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