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后向哪级检察院申请抗诉

2025-01-01 05: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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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刑事案件的再审不能向任何人一级法院抗诉,需要向审理刑事案件的同级检察院提出抗诉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申请检察院抗诉材料有什么?
1、申诉书:申诉书中要写明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申诉理由应当针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简明扼要地写明该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人民法院在审判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申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诉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
申诉人为法人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并加盖该法人或组织的印章;
2、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书;
3、相关证据材料;
4、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书。如果检察院决定立案的,则会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检察院应当在立案后调阅法院审判案卷,并在调阅审判案卷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如果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