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处理

2024-12-27 09:40:07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法律分析: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诉讼离婚为一方提出离婚,法院应当先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破裂具有法定情形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不会因为一方不同意而影响法院的判决。
2、协议离婚为双方达成自愿离婚,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是无法成功离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