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感情生活中,婚前同居,算是男人占了便宜吗?

2024-11-30 01:17:4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是,男人和女人是一样的,大家一起同居,都会感到快乐,不存在吃亏占便宜的问题。

回答2:

我认为算是男人占了便宜,如果怀孕的话,男人也会以此来要挟女人的,我认为婚前不应该同居。

回答3:

个人并不这样认为,因为同居是两个人的事情,是谈不上谁占了谁的便宜的,最主要的还是要看两个人的心里怎样想的。

回答4:

确实是男人占了便宜,因为在同居的过程当中可能会发生关系。

回答5:

01.

英国作家王尔德说:“人生有两个悲剧,第一是想得到的得不到,第二是想得到的得到了”。

这两个人人生悲剧,可以说是贯穿了所有人的生活,尤其在感情上,显示的更加淋漓尽致,因为没得到,会失望,得到了,也会失望。

婚姻和爱情,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只是要让事情变简单也不难,不计较得失就够了,毕竟人最难以满足的,永远是心。

如今思想观念不同往日,人们对于婚前同居这件事,也越来越能接受。

前段时间,收到一封读者来信,信中说男友要求同居,自己应不应该答应,总觉得答应了,若是分手了,自己也太吃亏了。

其实从同居的本质来看,婚前同居,男人当然占了便宜,只是若你考虑的是到底谁亏谁赚,就算真的结婚,你也很难幸福。


02.

同居最亏的,不是经历,而是面前的人没同你结婚。

几米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情话好听,情歌动听,皆因听懂的人,往往都上过心”。就像有人说,初闻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

朋友夏天和女友在大学时一见钟情,毕业后两个人都留在杭州发展。有了几年的感情铺垫,加上为了节省开支,两个人选择了同居,他们经常说,等工作稳定了就结婚。

可惜的是,后来工作稳定了,但是两个人也已经不在一起。

这段经历,夏天很少自己说出来,有次说出来的时候也只是打趣的说了一句:“她都结婚了,我才还完钱”。

两个人同居的时候,夏天为了维持生活,借了不少钱,毕竟自己的女友喜欢购物,身为男友的他,真的不想让自己的女人太差。

只是这种真心,还是被两个人的不合适打败,即便如此,分手后,夏天没觉得谁亏欠谁,只是再也不愿意回忆曾经,不是因为太惨,而是因为真的爱过。


《前任3》里,孟云和林佳分手的时候,痛苦不属于任何一个人,而属于两个人,真正爱过的时候,连回忆都是一种痛苦。

当孟云一个人在同居的小屋里时,想要伸手拿纸,却发现纸没了,恍然间想起,曾经林佳每次都会放一卷替代的纸巾在他拿得到的地方。

当林佳生病时,也能想起孟云,想起他每次都把药放在一个固定位置,为了照顾她。

两个人曾经深爱过,承诺的时候都说到了结婚,可是感情还是戛然而止。如果说这段感情里谁最亏的话,也许真的说不上来。

所以婚前同居,可惜的不是你失去了青春,也不是你失去了名声,更不是你失去了,而是你失去了自己曾经最爱的那个人,失去了你们说好的未来。

从这个角度来看,一段感情如果结束,不管对男人还是女人,都是一种损失。


03.

那些说女人亏了的,是把女人当成了物品。

爱情里最重要的一句话,不是先爱上的人就卑微,也不是付出太多容易得到珍惜,而是亦舒的那句:“自爱,沉稳,而后爱人”。

当你有了一定的经济能力,一定的处世能力和判断能力时,同居其实是一种双向选择。

一个人用道德绑架的手段,要求你婚前同居的时候,聪明的女人懂得分辨,也知道其中的利害,而选择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她们也愿意如此。

愿意用婚前同居的方式,去判断面前的人是否合适,也愿意用不合适时的分手,去替代不合适时的离婚,她们明白,这是一种婚前止损的行为。

而认为女人吃亏的人,往往是把他们当成了物品,但很多时候,是女人自己把自己当成了物品。于是才有交易时的价格贬低感,但爱情,不是一种交易。


就像有人说,选择同居的女人,经常是在找一个前期饭票,只要不说自己的经历,谁能知道。

也有人说,选择同居的男人,很容易不负责,毕竟得到了就不珍惜,是他们的惯用手段,就是打着爱情的名义,欺骗爱情。

《事实说》里对于婚前同居,有过一期节目,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婚前同居的怀孕风险,从这个方面来看,女人一定吃亏的问题,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有一点需要强调,便是不管什么时候,女人都应该学会自爱,懂得维持自己的尊严,懂得拒绝。

爱一个同居一个,是不自爱的表现;随便一撺掇就蠢蠢欲动愿意同居,是恋爱脑的表现;同居后不合适的死缠烂打,是不自尊的表现。


04.

婚前同居最重要的是什么?

说简单点就是守住本心,所谓的本心,是你是否真的想和面前的这个人过下去,这个问题只有你知道。

三毛说过一句话:“成长是一种蜕变,失去了旧的,必然是因为又来了新的,这就是公平”。

对于婚前同居而言,如果你真的想和面前的这个人走到结婚,计较得失的时候,只能说明你们不爱,不合适而已。

若是太怕吃亏,还是不要让这段同居开始,否则若是真的分手,你会后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