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支付凭证(银行转账凭证)或记录(工资发放的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凭证;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同事的证言等。
此外,还有以下证据间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2)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3)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4)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
(5)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6)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
(7)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
(8)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
(9)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
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