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可以自愿处理自己的私有,合法财产,任何人无权干涉.自书遗嘱是不需要见证人的.
继母和其他任何人都可以成为遗嘱继承人.
遗嘱的无效有以下几种情况: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神志不清;
2,立遗嘱人受胁迫,在违背自己的意志下立的遗嘱;
3,立遗嘱人在立这份遗嘱之前立过公证遗嘱;只有后来的公证遗嘱可以取消之前的公证遗嘱;
4.立遗嘱人处分的财产不是自己的财产;
5.立遗嘱人应当为没有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来源的继承人预留部分财产;
如果你已经18岁,并且不是残疾,父亲处理的是他自己的财产,那么你无权干涉,除非他以后再立遗嘱推翻之前的.
遗赠优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如果立有遗嘱并有见证人,儿子是分不到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