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处对象,交朋友的名义骗红包骗礼物是诈骗吗?

2024-12-20 06:45:3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严格上来说不算是诈骗,因为礼物是随便你送的,送什么是你自己说了算的,不仅仅只是实物,还可以是一个拥抱一个吻,所以这种行为顶多是道德上的问题,这种人被人称作渣男或渣女

回答2:

以恋爱名义索取钱财买礼物,如果她是准备嫁给他的,不构成诈骗;如果她并没有准备嫁给他,但索要钱财达不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也不算诈骗;如果她并没有准备嫁给他,而且索要钱财的金额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构成诈骗罪。

回答3:

一切以处对象,交朋友的名义骗取红包或者礼物的行为都属于诈骗行为。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那么可以去报案的,金额超过三千元警察就会给立案得。

回答4:

以处对象的名义想骗来别人的红包和礼物,那是叫下流,拿自己的青春当赌注,像这样的人就是人渣,也算是诈骗别人的钱财,这叫欺骗别人,也算是诈骗。

回答5:

当然属于诈骗了,钱数会积累的越来越多,会属于诈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