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不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

2024-11-27 16: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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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案例说的是介入因素隔断先前行为的因果关系问题。
从犯罪构成看,甲为杀害女友,故意破坏刹车装置,是故意杀人的犯罪预备,而女友将车开出上路,属于甲故意杀人的着手。在破坏刹车装置的行为未发生作用之前,即预想的犯罪结果出现前,其女友被突发泥石流冲下山摔死,介入因素导致了甲预想的结果发生。 介入因素作为独立的原因直接导致结果出现,则结果的出现不是甲所制造的风险的实现,因而隔断了因果关系,甲不能对女友死亡的结果负责。但其故意杀人行为已经着手,因意志以外的原因,阻断了其行为可能导致的结果,其应定故意杀人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