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直接送达
不能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法院有相应的送达方式,譬如通过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当面送达等多种形式送传票,这个不用你担心
看你应该是原告,你起诉完之后就什么都不用管了,剩下的就是法院的事了,就是他不去你也不用换,到期不去视为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