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理论问题啊,那是试着答一下,个人意见啊,有争议勿怪。1、不算正当防卫,小偷的侵害已经停止并逃离现场,那么你追上去再殴打已构成伤害。2、第二个如果是为了制止侵害得逞,那么在一定承担上可以,因为不能超过限度,比如小偷在你的殴打下放弃赃物并准备逃离,你仍然把他打伤,那么这个就超过限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