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浦发银行万用金还不上了需要怎么办不用坐牢

2024-10-29 15:47:5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会坐牢的。 这只是属于借贷或者透支关系的民事纠纷,只要争取主动和妥善处理,是不会被抓住坐牢的。当事人应该主动与发卡银行协商,签定分期清偿或者延期偿还的还款协议。

致电银行客服进行协商,咨询你现在最低还款额是多少,先把本月最低还上,再与客服协商,把一些不需要还的费用减免,比如利息,息费之类的,如果是银行的原因造成你产生利息滞纳金是可以减免的,如果是你自己的原因造成产生费息也有减免机会,但是本金肯定不能减免。

再次提醒,不管怎么说钱是一定要还的,千万不要跑路,每月还100也是还! 刑法对恶意透支的认定有三点要素,缺一不可,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逾期不归还,三是经三个月两次催收后仍不归还的。你归还了,只是经济状况不行,就构不成恶意透支。

最后一点,对于告民事还是诉刑事,是银行说了算的。一般来说,银行不会去告刑事,除非实在找不到人,因为刑事审限相对民事的审限要长很多,银行也是以要回钱为目标。不会直接就起诉刑事。但是如果你跑路,银行找不到人,要不到钱,就会走刑事,可以利用公安机关的力量抓捕或是网上通缉。

扩展资料

法规条款:

一、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二、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

四、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五、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借贷纠纷 -百度百科

回答2:

  1. 保持电话畅通,别失联。欠钱银行肯定会不停催你,千万别打电话不接或者关机。

  2. 保持与银行协商,态度诚恳,可以先还点表示诚意,一般情况银行要的是钱,不是要你坐牢。

  3. 没法全款一次还清,试试分期,每个月都还点钱。

  4. 重要的是你的态度,千万别一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态度。

记着,千万别失联。如果银行联系不上你,那就等着被起诉吧。坐牢都是小事,重要的是冻结你的资产,封了你的帐号,拉黑你的信用,以后啥都弄不了。

问一句,欠了多少钱啊?

最后,万用金这种影响信用的借贷,一定要谨慎,保证自己能还上,经常有借有还是好事,个人信用能提高,在银行办理借贷业务也会很方便。但是,千万别失信或者逾期,失信或逾期,轻则影响几个月,重则影响一辈子。

要谨慎。

回答3:

浦发万用金就是个大骗子,比高利贷还高利贷,谁用谁被骗,电话销售的千万不要信,听他忽悠,最终吃亏,我就吃过惨亏。当时也是不懂,真是学问都是被骗子练出来的,还了13期7万多,我合计当时跟我说有提前还款,我合计还上的了,打客服了解申请说我现在只换上3万多(都是粗略算法),利息高大50%,我去了,提前还款还说我是违约需要交剩余本金的3%违约金,这银行,太他妈的会算帐了,特别像我这样粗枝大叶的,根本想不到这么坑人,大家千万别被骗了

回答4:

嗯,怎么办?就是你把这个钱给还上就不用坐牢啦。或者你跟他商量一下嗯。分期还这样也不用坐牢。

回答5:

万用金31万,还了27万,还有4万还不上了,加信用卡4万5,一共8万5,这样会坐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