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么是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一般指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但在技术上没有创新的现有产品改型、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的除外。
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应当有必要的研究开发经费、基础设施、技术情报资料等条件。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前应当进行必要的、全面细致的可行性论证,广泛收集有关的技术信息,选择适当的研究开发方案,尽量避免重复研究和开发。就列入国家计划的科技项目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必须符合计划和项目任务书的要求;就其他项目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政策。
二. 技术开发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一)合同标的是对尚未问世的技术项目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
(二)技术开发合同是双方有偿合同。
(三)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合同主体须有订立技术开发合同的能力。除具备一般的民事行为能力外,委托开发方应当具有委托开发所需的财力、物力;开发方应当有进行技术开发的物力、基础设施、相应的科技人员及技术情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