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只要你能够证明购买该房屋的钱是你所有,而且是为结婚而备,现在没有婚姻的事实,可以要求对方返还!通过起诉的方式。 分析: 根据你买房写女方姓名的行为来看,属于赠与。但恋爱中价值昂贵的赠与显然有结婚的目的,所以是一个附条件的赠与,条件就是结婚。而双方分手,即条件的取消,因此赠与可以撤销。 (昂贵--指可能影响生活的物质。你买房赠与,但婚姻条件成就的,其实你也可以居住,从你个人角度来说,不影响你生活问题;但条件不成就,你就丧失了居住的可能,而接下来,你可能无力再购买第二套住房,因此影响了你的生活。法律鼓励正常的感情发展和健康的婚姻,因此不会忽视、放任借婚姻幌子敛财的行为) 可以参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精神。 别泄气。
有过类似的案子,这种情况一般即使到了法院也是调解,因为不构成案件的基本条件,当然如果有需要可以找当地法院公证,把房子过户付首付款的人名下,当然这个是要对方同意的
如果你不还,那恭喜你,要发财了!
房子刚落地,转户的手续费很贵,很难办,出于你这种情况也没有什么办法,一个字难
不过流程应该也是可以走的,可以问问中介
去房贷那里问啊,你没有他们联系方式么
把房子还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