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和老爸在香港这几天的不同感受

2025-01-24 05: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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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的理解是:你父亲是香港的,你母亲申请夫妻团聚携带你!2001年11月1日之後申请的携带子女只要申请的时候未满18周岁即可!所以你说17岁申请,是没问题的!而且未满18周岁的,不能独立申请(当然,携带子女也需要独立填写申请表的,不过这样不算独立申请)而且你不能单独申请!必须和你母亲一起申请。你母亲批的时候,你也就一起批下来。我当年也是这样的!你母亲的申请表上会写有携带几个子女。,至於你们这些携带子女,虽然是一起申请,但是事实上你们自己也要填写并递交独立的定居申请表。我记得很清楚,因为当年我是自己亲手写的。总之,01年11月1日之後申请的,子女未满18岁的可以当携带子女,批的时候是和母亲一起批的。另外,投靠子女,必须是父母都定居香港的才能投靠。你是不符合这样的申请情况的如果未满18岁的,必须作为携带子女。如果满18岁的,,就无法以投靠父母或者携带子女去定居了,只有等父母满一定年龄的时候,作为去香港照顾无依靠老人才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