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直接的关联。
如果结婚后没迁户口,孩子的户口可以落户爸爸的名下,也可落在妈妈的名下;领取结婚证,只要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都可办理。
一、《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准生证的办理程序:
1、先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 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
2、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3、双方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且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故建议,可以有一方写无业。我就这么做滴。
4、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
5、完成上述4条任务后,拿着《初婚初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
扩展资料:
一、出生登记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1] 。
(2)超计划生育出生的婴儿户口申报
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对其父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3)非婚生婴儿户口申报
非婚生婴儿可以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一些外省妇女到我省婚配,由于种种原因虽未办理户口迁入和结婚登记手续,但已成事实婚姻,对于她们按计划出生的婴儿,可作特殊情况处理,允许其在父亲户口所在地农村申报户口。
二、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户口登记所需材料:监护人或申请人申请和相关证明。
户口登记的办理程序: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户口登记的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户口登记的收费标准:不收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登记
在女方领结婚证对孩子在男方上户口没有影响。
以迁安市为例,申报出生登记是公民的法定权利。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扩展资料:
以迁安市为例,出生登记申请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非婚生婴儿,需提供未婚身份书面声明或公证书;
3、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确定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判决书或民政部门备案的协议书。
出生登记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提供相关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2、派出所审核受理;
3、出生未满三周岁的,派出所核准后,予以办理出生登记业务。
4、出生满三周岁的,派出所核准后报县(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核准;
5、县(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核准后;派出所予以办理补报往年出生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迁安出生登记办事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没有直接的关联。
如果结婚后没迁户口,孩子的户口可以落户爸爸的名下,也可落在妈妈的名下;领取结婚证,只要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都可办理。
一、《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准生证的办理程序:
1、先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 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
2、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3、双方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且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故建议,可以有一方写无业。我就这么做滴。
4、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
5、完成上述4条任务后,拿着《初婚初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
这种情况是没有影响的,你也不用担心。
无论是在男方领结婚证还是在女方领结婚证,对于孩子在哪里上户口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完全可以家长拿着双方的结婚证还有男方的户口本,去男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就可以。
一般需要自己在工作日办理而且花费的费用也是特别少的,当然还一定要携带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夫妻双方一定要同时去办理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