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球棒呈圆柱形。棒面必须平滑无截面接头。棒长不得超过1.07米,最粗部分直径不得超过7厘米。必须用一根木材制成。
【注】以合成材料制造的球棒,或试用中的球棒未经本协会对其制造者的设计及制造方式得到认可,在正式比赛中不得使用。凡由金属、木片或竹片结合制成的球棒,如获得本协会的认可则准予使用。
(B)凹头球棒其凹部深度必须在2.5厘米以内,宽度不得超过5.1厘米及不得小于2.5厘米,凹部截面部分必须呈碗状形,不得附着其他任何物质。
(C)球棒握把位置不得超过自棒端起45.7厘米。为便于握棒从握把端起45.7厘米的长度内可使用任何材料处理(包括用松脂等),但裁判员认为使用的材料包括松脂超过45.7厘米的限制时,则该球棒比赛时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