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总局决定即日起暂停执行《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税务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三条,注册税务师不可再承办下列涉税鉴证业务:(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二)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三)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只是暂停执行,马上会有新管理办法出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