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经济法!!!求大神帮忙

2025-02-01 18: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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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未过诉讼时效,因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1、因法院不主动就诉讼时效释法,若被告不主张时效抗辩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如果被告主张时效抗辩则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2、构成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3、可以,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有帮忙,请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