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商品销售附送赠品适用“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的规定。
销售的笔记本电脑和鼠标、小音箱等赠品必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总的销售金额按笔记本电脑和鼠标、小音箱等赠品的价值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或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主售商品
主营业务收入——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际售价计算)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主售商品
库存商品——赠品
发票上注明赠鼠标,小音箱等,实际是包含在电脑价钱里面了,转电脑成本的时候一起把附赠的转掉。
如果赠与的东西没价格,公司也不卖此类东西,则已市场同类商品价值确认。
作销售费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