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离婚后,母亲不支付抚养费也有权探望孩子。
2、父母给付子女抚养费和探望权都是法律确定的权利和义务,两者并不是牵连关系,可互相行使,互不影响。
3、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应当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如果拒不支付抚养费,子女可以到法院起诉,并由法院通过判决的形式强制给付。
4、父母探望子女是一项基本的亲权权利,除子女年龄较大,具有独立意识,本人不愿意见到母亲以外。不论母亲是否支付抚养费,他人不得阻碍、拒绝其探望子女。否则,母亲有权到法院起橡帆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有关人员不配合的,渗穗法院可以采取强制丛如卜执行措施。
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问题是,抚养费都不给,那吵耐个所谓的母亲怎么还升此春有脸去看孩子,真有脸皮这么厚的人吗?她不管孩子的感受,扒指怎么还有脸去面对孩子?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