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发生交通事故,还有误工费吗

2024-12-20 18: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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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发生交通事故也是有误工费的。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参考资料来源:睢宁县政府——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回答2:

赔偿误工费和赔偿误工损失的条件
伤者本人及死者的亲属因发生交通事故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导致收入损失的,应当获得赔偿。
伤者为离退休人员,或超过离退休年龄的无业人员,或超过离退休年龄的农民,一般而言,不存在误工费。因为,离退休人员不需工作可以领取工资,不存在误工费或误工损失的问题;而超过离退休年龄的无业人员或农民则属于无劳动能力的人,也不存在误工费或误工损失。但如有证据证明以上人员确实还在继续工作或劳动、参与经营的,则存在误工费或误工损失。
例:当事人赵某65岁,是一名退休人员,其儿子和儿媳相继去世,其未成年的孙子(7岁)和孙女(5岁)由其抚养,全部靠其开小店维持生活,赵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成为植物人,最后法院判决赵某存在误工费损失,同时判令赵某的孙子女作为赵某的被抚养人,由车方及保险公司向其支付被抚养人生活费。
从上述案例可知,退休人员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获得误工费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