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好办,1.孩子属于未婚生育,从《人口法》、《婚姻法》、《计生条例》法律归属有事实妻子抚养,并且所提丈夫不务正业;2.到区县市计生局缴纳社会抚养费后,给予孩子落户,按照非婚生育孩子户口落母亲;3.完善以上,成为完全独立法律主体。请参考!
为什么现在这样的问题如此的多呢?双方为什么要分手,能否沟通一下,领个结婚证好了。带着孩子不好再找吧
看谁的条件好就给谁监护权,毕竟都希望孩子过的好,法理不外乎人情,明知道自己没有能带好孩子,就别争了,好聚好散,把孩子培养好才是正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