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
见《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你好,我读法学专业的。
一般来说,有他本人签名的欠条是有效的;而且,只要不过诉讼时效就可以起诉。
所谓诉讼时效,即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你的权利受到损害的时间算起两年内。在此期间内,没有提起诉讼便丧失了诉权。
时间没到不能起诉,时间到了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