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和合同被快递公司弄丢了应该怎么赔偿,请高手帮忙解答,谢谢!

2024-12-19 23: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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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看一下你的快递单后面是不是有《快件运单契约条款》诸如此类的东西?

一般快递单上都会有,而且你用了这个快递,就等于你默认了里面的条款,一般赔偿金额不会超过运费的三倍(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保价了,又另当别论)

但我和你说,这些是可以讲价的,前提是有几点,其中一点,你是这个快递公司的老客户,你每天都有一定的发货量,快递公司在权衡利益后,他会赔偿你,而且绝不只运费的三倍这么点(看你怎么开价,讨价还价了)。

还有一点,你的态度很强硬,一定要索赔,你就绝对是损失了这么多钱,一定要这么多才肯罢休,不停的打电话,还打经理电话,还跑去他们快递公司(就是收你快递的那个分站),还说要去消委告他。搞到他们烦了,没折了,就会和你协商,价格你见好就收,OK的了。

打官司你不一定会赢的,因为人家单背面有条款的,而且你又没保价,吃亏就吃亏在这

回答2:

发票丢了那就要到税局去报。至赔多少那就要看你办完那些发票报失和罚款后的总支出了。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