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高利贷追债,要跑路,这样会连累家人?要怎么才不会连累家人?

2025-02-02 22:03:4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回答2:

不会连累家人的,你消失一阵子就好,最好还是跟高利贷谈谈,可以分期付款的还

回答3:

高利贷实际都是不合法的,和这些人没什么法律可讲,所以他们的讨债方式也是可想而知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快想办法还债,别想着逃避,把麻烦推卸给家人。

回答4:

想办法解决掉,才是根本跑不是办法

回答5:

报警!然后和他们达成合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