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交税吗?

2024-11-14 01: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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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股权的转让是在公司经常发生的,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尽到了出资义务之后依法成为公司的股东,可以对自己享有的股权进行转让。那么关于股权转让受让方税收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转让股权涉及到三种税收,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还有一个是企业的所得税。受让方税收主要有三种: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1、印花税股权转让要签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而法规规定交易合同是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的;印花税是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征收的,双方都需要缴印花税;2、增值税实务中,最常见的股权转让是个人或企业作为持股主体,转让自己持有的未上市企业(公司与合伙企业)的股权。3、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的税收中,增值税针对上市公司,印花税是小头。3、个人所得税上述3、4种情况的持股主体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回答2:

股权转让,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交税
  (1)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2)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属转移要征土地增值税。

  (3)个人转让股权,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可扣除买价和相关的税费;企业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益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印花税:
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卖方应按证券(股票)交易额的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回答3:

按照《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做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染不过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不予退回。------------------------另外,股权转让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是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就是你转一次交一次,不可以抵扣。 股权转让所得,如果是平价转让的,一般不是上市公司的话,都不会缴纳个人所得税。 再者,有一点不是很明白,根据文件的要求,你溢价转让的时候应该是先到税局开具完税证明之后再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为什么没有完税凭证的情况下工商也会给你办理呢?是不是当时的合同上注明的并非是溢价转让?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回答4:

不是的。
转让方需要按照转让所得超出投资所得的差额缴纳所得税,企业将盈利纳入当期利润所得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按照百分之二十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受让方无税。

股权转让没有营业税,契税之类的税种。

回答5:

按照《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做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染不过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不予退回。------------------------另外,股权转让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是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就是你转一次交一次,不可以抵扣。 股权转让所得,如果是平价转让的,一般不是上市公司的话,都不会缴纳个人所得税。 再者,有一点不是很明白,根据文件的要求,你溢价转让的时候应该是先到税局开具完税证明之后再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为什么没有完税凭证的情况下工商也会给你办理呢?是不是当时的合同上注明的并非是溢价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