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打了 轻微伤 派出所的处理?

2024-12-27 21:10:2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绝对不会不管,行政案件一般在一个月内办理。轻微伤一般情况下派出所调查清楚后会通知双方调解,也就是谈医药费等问题。调解不成功就处罚,警告、罚款、拘留。

回答2:

催办 派出所有接待民警的 也可以找领导 再不行 就投诉到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级监督部门

回答3:

轻微伤,公安机关一般可以对违法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也可以不予处罚。对于受害人民事部分损失(如医药费问题等),公安机关只能进行调解,如调解不好,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回答4: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因此,对行为人如果调解不成,就会依据上述规定作出处罚,如果调解成功,将不再对行为人追究治安行政责任。
行政案件的办案时时最长为二个月,也就是公安机关要在二个月内给你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