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者(指领取结婚证或是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情况)与他人以夫妻名誉共同生活,涉嫌构成重婚罪,与之同居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誉共同生活的也同样涉嫌构成重婚罪。
从1994年2月1日以后,同居的男女不论同居多久都不会被认定为属事实婚姻,生育子女的同样认定为同居关系。
参考相关法律规定: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二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最新《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只要是同居关系,无论在一起多长时间都不构成婚姻关系。而且好像我国法律目前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无论你们同居多长时间,都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女方有怀孕有小孩,男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吧!我也只是读书时,上法律课时额外查阅了一些资料,建议你咨询一下相关婚姻法的律师。
按法律上来讲,多长时间也构不成事实婚姻,反而会成为同JIAN罪
这样多久都不为事实婚姻,实属非法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