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项令董宣
[题解]
董宣是东汉光武帝刘秀建武年间的京都洛阳令。《资治通鉴》卷四十三,汉纪三十五,光武帝建武十九年,即公元43年,记载了董宣的一则故事。
故事梗概。光武帝姐湖阳公主家府中的一个男仆,仗势杀人后藏进主人家府。洛阳令董宣设计,把这个杀人犯抓住,并当着湖阳公主的面,把杀人犯斩决。湖阳公主到光武帝前告状,光武帝大怒,召来董宣,准备下令处死董宣。董宣毫不畏惧,反问刘秀要天下?还是要包庇杀人犯?光武帝无言以对,只得放了董宣。然而湖阳公主不依,光武帝下不了台,只得命董宣向湖阳公主叩头认错。不料董宣更不依,两手撑住地面,左右侍臣强按他的头,他硬是不肯叩头,不给面子。光武帝没奈何,只得训斥董宣:“强项令出!”强项,即颈项强直不曲,这实际上宣布董宣无罪,而又给以赞美之词。果然事后发给他不少赏赐。董宣把赏赐都分给下属。从此洛阳境内皇亲贵族豪强不敢横行不法。
光武帝名刘秀,字文权,东汉开国君主。
[原文]
陈留董宣为洛阳令。湖阳公主苍头白日杀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以奴骖乘。宣于夏门亭侯之,驻车叩马,以刀画地,大言数主之失,叱奴下车,因格杀之。主即还宫诉帝。帝大怒,召宣,欲捶杀之。宣叩头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人,将何以治天下乎?臣不须捶,请得自杀。”即以头击楹,流血披面。帝令小黄门持之,使宣叩头谢主。宣不从,强使顿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俯。主曰:“父叔为白衣时,藏亡匿死,吏不敢门。今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与白衣同。”因敕:“强项令出!”赐钱三十万。宣悉以班诸吏。由是能搏击豪强,京师莫不震粟。
[释文]
陈留人董宣当洛阳令。湖阳公主的男仆杀人藏入主子家府,官吏抓不着。有一天湖阳公主外出,奴仆驾车。董宣带领一班人等侯在洛阳城北面西头门,拦住车,用武器逼住,宣布杀人犯罪状,当场把杀人犯抓住杀掉。湖阳公主立即回宫向光武帝哭诉。帝大怒,召董宣,要用木槌打死董宣。董宣叩头说:“请允许我说一句话再死。”帝说:“你说什么?”董宣说:“陛下圣德,中兴汉室,如果纵奴杀人,将何以治天下?我不须槌死,我自已死。”说完以头撞柱,血流满面。帝令小太监上前抓住董宣,要他向湖阳公主叩头认错,董宣不从,强制之,董宣两手撑住地面,就是不肯叩头。湖阳公主对帝说:“你过去是布衣,藏匿逃亡者,官吏不敢入门,乃今贵为天下,威权不能行之于一个地方官员身上吗?”帝笑着说:“天子不能与布衣相提并论。”于是下令:“强项令出去!”赏钱三十万。董宣把赏钱分赐下属。由此,董宣能搏击豪门贵族。京师内,无人不为之震动。